引用自國文老師太難過 「的得、卷券」不分...教育部公布5大常見錯別字 - 觸快訊
https://www.truemii.com.tw/content/20211112401387-990101
(1)做與作。(2)在與再。(3)得與的。(4)卷與券。
(1)從事具體的作業就用「做」。進行意識形態的描述,就用「作」。
(2)表示位於何處,或是正做某件事,就用「在」。表達有第二次的意義,或表達「更加」及要補充某事,就要用「再」。
(3)從動詞或形容詞表示主體的結果或狀態,就用「得」。表示主體的所屬的屬性,就用「的」。
(4)指一般文書,就用「卷」。具備雙方的權責義務的契約、憑證的票據,就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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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比較在意文筆的病,胡亂抄錄,隨意選剔。
例如:學習的教材。
我覺得:國小四年級以後可稱學材,而非至大學之後才稱學材。至於教師若稱教材仍是對初識文句之人可用之。
警惕自己,不要再說教材了,因為我早已過了那個年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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