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為摘錄,有興趣者請至原部落格參閱:
「
沒有人不期待伯樂跟貴人出現。是什麼決定有人得到青睞,有人卻只留下嘆息?是---「禮貌」。
沒有「不拘小節」這回事
去年勞委會職訓局調查492家企業,其中33%表示,即使條件再好,都不會把「自以為是狂妄自傲」的求職者列入任用考慮;27%與20%的企業更明白表示,不會錄用「表達遲鈍不知所云」及「不懂禮貌」的人。
建立禮貌得經過3個階段:
第1、先「知道」,具備通用禮儀的知識,才不會誤用鬧笑話;
再來是「觀察」,注意別人、尤其是前輩如何待人接物;
最後才是「練習」,透過生活具體實踐。只要有心,學會「禮儀」並不難,至少可以做到「不失禮」,但一個人會被認為「有禮」、「好禮」,甚至成為一種個人魅力與人際競爭力,絕對是來自更高的境界。
簡單地說,就是5個字:「心中有別人」。
頭銜愈高,愈有禮確實,愈成功的企業家,在禮貌上嚴以律己的程度,反而愈讓人吃驚。
我們經常問:「有禮」跟「虛偽」有什麼不同?答案並不複雜,禮貌的「動機」與「一致性」,就是檢驗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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