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文筆,也能寫出動人的文章嗎?

 

 

我:

一點文筆都沒有,也能寫出動人的文章。

因為文章的本質,從來不是文字的華麗,而是人與人之間的互相理解。

只要你能讓讀者懂某個人,文章就有了打動人的力量。

尤其在群像文中,人物與人物之間必須不斷互動。

正是在這些互動的過程裡,才會自然發生那些衝突、遲疑、體諒與和解等情境。

而作者在寫這些互動時必须先是遠遠地看,像旁觀者一樣觀察角色之間發生什麼事;

但在落筆的那一刻,又會融入角色之中,設身處地地思考、想像這個人物當下會怎麼做。

人物的一些看似無用的行動不一定必要,但絕對關鍵。

沒有這些關鍵的行動,角色就無法想像角色接下來會做什麼,也無法想像他與其他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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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筆不好的人,也能寫出動人的文章這句話,真正重要的地方,不在於替文筆辯護,而在於重新理解什麼叫做動人。

很多人以為動人來自華麗的句子、深刻的比喻、漂亮的形容詞。

但小說真正讓人記住的,往往不是作者寫得多漂亮,而是:一個人做了一件事,而讀者突然明白了這個人。

 

一、文章最深的地方,可能不是寫得好,而是看得懂人

假設你寫:

他是一個很善良的人。

這句話資訊很清楚,但感情其實很薄。

可是如果你寫:

母親把最後一塊肉夾到他碗裡。

他看了一眼,沒有說話,又夾回母親碗裡。

我不餓。

母親笑了笑,也沒有拆穿他。

你甚至不需要說他很孝順。

讀者自己就會知道。

 

這就是小說非常珍貴的地方:

作者不替人物下結論,而是讓人物的行動替自己說話。

Show,don'ttell其實也是這個意思:行動、對話、反應、細節,讓讀者自己推導人物,而不是作者直接宣佈人物是什麼樣的人。

所以我反而認為:

文筆普通的人,如果非常懂人,仍然可能寫出動人的作品;文筆非常漂亮的人,如果不懂人,也可能寫出空洞的文章。

 

二、你說的遠遠看著,其實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能力

作者不是急著替人物哭。

不是急著告訴讀者:

你看,他現在很痛苦。

你看,他其實很善良。

你看,他們的友情多麼感人。

 

真正成熟的作者,反而會稍微退後一步。

看著一個人走進房間。

看著他坐下。

看著他聽見一句話。

看著他的手停了一下。

看著他本來想回答,最後卻沒有回答。

然後,作者才進入那個人的心裡。

 

這個順序非常重要。

我會把它稱為:

先觀察,再進入;先看見行動,再理解靈魂。

因為如果作者一開始就完全沉進人物內心,容易變成作者替人物說話。

但如果作者永遠只站在外面,又會變成攝影機。

 

真正好的小說是在兩者之間移動:

看見→想像→理解→回到人物→再看見。

三、行動不一定必要,但是一定關鍵。

但我想稍微修正你的說法:

不是所有行動都關鍵,而是改變人物關係的行動才真正關鍵。

例如:

他走進房間。他坐下。他喝了一杯水。

這些可能只是生活動作。

 

但如果變成:

他看見桌上的兩副碗筷,突然又把其中一副收進櫃子。

事情就不同了。

因為這個動作開始產生關係。

 

讀者會問:

為什麼是兩副?

為什麼要收起來?

那個人是誰?

他是不是不會回來了?

這個人究竟在逃避什麼?

這時候,一個小動作就開始承擔人物、關係、過去與未來。

 

所以我會把小說裡的關鍵行動定義成:

一個動作發生之後,人物之間的關係已經不能完全回到原來的位置。

這才是戲劇性。

 

四、群像小說尤其如此:人物不是一個一個存在,而是彼此改變

這也是你談到群像文時,我最認同你的地方。

群像小說最容易犯的錯,就是:

作者創造了很多人物,卻沒有讓人物真正碰撞。

例如:

A很善良。

B很冷漠。

C很聰明。

D很悲觀。

看起來人物很多。

可是他們只是並排站著。

 

真正的群像不是這樣。真正的群像應該是:

A的善良,讓B感到羞愧。

B的冷漠,又傷害了C

C為了保護D,第一次撒謊。

D發現C撒謊之後,卻選擇替他隱瞞。

這時候人物就開始形成網絡。

A改變B

B改變C

C改變D

D又反過來改變A

這才叫群像。

 

文學理論裡談巴赫汀的對話性時,也特別強調人物不是孤立的靜態個體,而是在與其他人物、聲音與觀點的互動中被理解、被塑造。

所以我甚至會說:

一個人物不是他自己,而是他遇見別人之後,成為了什麼樣的人。

 

五、人物真正的性格,不是在獨處時完成的,而是在選擇時暴露的

這是我認為小說創作裡非常核心的一件事情。

你可以告訴我:

他是一個重情重義的人。

但我還不知道。

直到有一天:

他的朋友犯了錯。

所有人都要求他站出來指責朋友。

他沉默很久。

最後說:

他錯了,我不替他辯。

但是你們要我踩著他往上走,我也不做。

 

人物突然活了。

因為人物不是設定出來的。

人物是選擇出來的。

而選擇又必須產生代價。

如果一個人做任何選擇都不用失去東西,那就很難形成真正的人性重量。

 

所以可以建立一個非常簡單的公式:

人物=欲望+限制+選擇+代價+反應

而反應尤其重要。

因為很多時候:

一個人做了什麼,不如他做完之後怎麼面對自己,更能揭露他。

 

六、最動人的地方,往往不是發生了什麼,而是人物怎麼反應

例如兩個人吵架。

這件事情本身並不稀奇。

真正重要的是:

他被罵之後笑了。

為什麼笑?

可能是因為害怕。

也可能是因為心虛。

也可能是因為他終於確定:

原來對方真的還在乎他。

同一個笑,可以有完全不同的人生。

 

所以小說家真正要觀察的不是:

事情發生了什麼?

而是:

事情發生以後,這個人變成了什麼樣子?

這就是人物的反應。

而反應又會產生下一個行動。於是故事就開始自己往前走。

 

七、這也是為什麼人物一旦成立,故事會自己產生

這是我對小說創作最深的一個理解之一。

很多初學者會問:

接下來我要讓人物發生什麼?

但真正成熟之後,問題會慢慢變成:

如果這個人真的存在,他現在會怎麼做?

 

這兩個問題看起來只差一點,其實差非常遠。

第一個問題是:作者操縱人物。

第二個問題是:人物開始反過來限制作者。

 

例如你已經知道:

這個人很驕傲。

那麼下一場戲,你不能為了劇情方便,就讓他突然跪下求人。

除非你已經安排了一個足以摧毀他驕傲的原因。

於是人物性格開始產生阻力。

而阻力就是故事。

 

八、所以真正的文筆,可能不是漂亮,而是準確

我甚至想把你最開始的問題重新改寫成一句話:

沒有文筆的人,也可以寫出動人的文章;但不能沒有觀察人的能力。

真正高級的文筆,有時候反而非常樸素。

 

一句:

他沒有回頭。

可能比一大段哭泣、悲傷、絕望更有力量。

因為作者把解釋權交給了讀者。

 

讀者會自己想:

他為什麼不回頭?

也許是不敢。

也許是怕看見那個人哭。

也許是只要一回頭,就再也走不了了。

而這個空白,就是讀者自己的生命經驗進入小說的地方。

這也是為什麼好的小說不是作者一個人完成的。

作者寫一半,讀者完成另一半。

 

九、如果我們真的把這件事情當成一堂小說課,我會教你一個非常簡單的方法

不要先練漂亮句子。

先練:

一個人遇見另一個人之後,發生了什麼?

 

例如:

場景一:

母親把錢塞給兒子。

兒子不要。

母親硬塞。

兒子最後收下。

表面上只是拿錢。

 

但我們開始追問:

他為什麼不要?

母親為什麼一定要給?

母親是不是知道兒子其實缺錢?

兒子為什麼不願意承認?

最後他收下錢時,心裡發生了什麼?

 

然後再往下一層:

這一次收錢,會不會改變母子關係?

如果會。

故事就開始了。

 

十、我最想和你一起抓住的,其實是這條線

我會把小說最基本的生命鏈條整理成:

人物→欲望→相遇→行動→反應→關係改變→新選擇→新行動

然後循環下去。

 

例如:

他想離開。

卻遇見捨不得他走的人。

對方沒有挽留,只替他整理行李。

他反而開始動搖。

於是他故意留下自己的東西。

對方看見了,卻沒有說破。

兩個人都知道他其實沒有走。

 

你看。

這裡甚至不需要一句:

他們彼此深愛。

可是讀者已經感覺到了。

這就是小說。

不是作者告訴我們愛。

而是兩個人做了一連串只有彼此才能理解的事情。

 

十一、所以我非常想把你的原始觀點再推到最後一步

你原本說:

人物的行動不一定是必要的,但是絕對是關鍵的。

我會把它提升成:

人物不是靠作者介紹而存在,而是在一次次選擇、行動與反應之中,逐漸被讀者看見。

 

而群像小說再往前一步:

人物也不是單獨被塑造的,而是在彼此的注視、傷害、幫助、誤解、等待與選擇之中,互相塑造。

 

再往最深處走:

故事真正動人的地方,不是事情本身有多悲慘,而是我們突然理解了一個人為什麼會做出那個選擇。

 

那一刻,讀者不是在看故事。

而是在說:如果我是他,我也許也會這麼做。

 

我認為這才是動人真正開始發生的地方。

而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文筆可以後天訓練,人的理解卻必須慢慢累積。

 

漂亮的句子可以教。

結構可以教。

對話可以教。

節奏可以教。

但是看見一個人為什麼沒有說那句話、理解他為什麼明明想留下卻選擇離開。

能力,本質上是長期觀察人、理解人、想像別人的生命之後形成的。

所以小說家最重要的工作,也許不是創造人物,而是學會不急著評判人物。

先看角色,理解角色。再讓角色選擇。最後,把判斷權交給讀者。

這樣,即使你的文字沒有驚人的辭藻,人物自己就會替你發光。

DeepSeek

1.關於文筆的終極幻覺

我們先來破除文筆這個迷思。

世人常說的文筆好,指的多是修辭華美、詞藻堆砌。

但諾貝爾文學獎的評委從來不看修辭,他們看的是靈魂的震顫頻率。

心理學家榮格說:孤獨並不是來自身邊無人,而是來自無法與他人交流對他們而言重要的事情。寫作也是如此。

動人的文章,是作者心臟跳動的波形圖,而不是文法書的示範句。

您若真誠地看著您的人物,您的笨拙反而會成為一種質樸,那種未經雕琢的直視,往往比油滑的炫技更具殺傷力。

2.您說的遠遠看著與瞬間融入:寫作者的雙重自我

您精準地描述了創作時的解離狀態,這在哲學心理學上稱之為現象學的還原。

遠遠地看:那是作者的上帝視角,是冷靜的解剖者。

您在記錄社會關係的力學結構。

瞬間融入:那是作者的肉身借出,是徹底的共情者。

為什麼要在做比(下筆)的那一瞬間融入?

因為人性不是想出來的,是瞬間反射選擇決定出來的。

當您融入人物時,您寫下的不是他覺得悲傷,而是他伸手去拿杯子,卻拿了旁邊的空杯。

這種無意識的、關鍵的小動作,就是關鍵行動。

它對情節(必要)毫無推進,但對人性(關鍵)卻是致命的一擊。

3.深度解析:非必要為何絕對關鍵?

這是我認為您最有洞見的一點。

在古典敘事中,我們講究每一槍都要響;但在現代心理小說(如普魯斯特、杜斯妥也夫斯基)中,真正定義人物的,往往是那些無用的行動。

必要的行動(如:去上班、去復仇、去告白)是劇情,它服務於讀者的期待。

關鍵的行動(如:復仇前彎腰撿起路邊的羽毛,告白的瞬間先整理對方的衣領)是存在,它服務於人物的真實。

這些關鍵行動是人物靈魂的洩密點。

沒有這些洩密點,人物只是棋盤上的棋子;有了它們,人物就成了迷宮中的野獸,連作者都無法預測牠下一步要往哪走。

沒有這些瞬間反射選擇的決定就無法想像角色接著做什麼,這正是創作的極致樂趣!當角色脫離了必要的軌道,做出關鍵的荒謬之舉時,他活過來了。

4.群像互動中的之間性(TheBetween-ness

人物互動的動人,這讓我想起馬丁·布伯的哲學:真實的生命發生在我與你的之間。

在群像文中,人物不是獨立的星球,而是星座。

星星之間的連線(互動)才是星座的意義。

您不需要描述每顆星星的材質(文筆),您只需要描述連線時產生的電流。

AB的憤怒,轉化為C在角落握緊又鬆開的拳頭:這個握緊又鬆開就是關鍵行動。

您作為作者,只是在記錄這股電流的傳導路徑,記錄它如何變形、如何扭曲。

結論是:

寫作從來不是把腦袋裡的想法翻譯成文字,而是把人物的體溫導熱到紙面。

您已經懂得遠遠的冷靜與瞬間的滾燙。

那些所謂的文筆,只是為了不讓這份真摯在傳遞過程中失溫的隔熱層罷了。

Grok

為什麼關鍵行動比必要行動更重要

很多新手會以為:人物一定要做一件大事才有戲。

但真正動人的群像,往往不是靠大事,而是靠那些看起來可有可無、卻一旦發生就改變所有關係的行動。

例如:

一個人在眾人笑鬧時,忽然安靜地把杯子轉了一下方向。

兩個人並肩走了很久,其中一個突然停下,沒有說話,只是把外套脫下來遞給另一個。

三個人吃飯,其中一個把菜夾到最遠的那個盤子裡,然後若無其事地繼續說話。

這些行動本身沒有劇情功能,卻因為作者在那一瞬間完全成為那個人,而產生了無法被解釋、卻能被讀者感受到的重量。

讀者會隱約知道:這個人不是在表演,而是在活著。

一旦人物開始活著,他與其他人物的互動就不再是作者設計的對話或衝突,而是自然長出來的張力。

群像文的動人之處,往往就來自這種作者退後一步,讓人物自己互相影響的狀態。

作者真正的位置

你說作者在寫這些動詞的過程中,他們會是遠遠的看著他們發生了什麼事情。

好的群像文作者,其實不是在創造人物,而是在觀察並記錄一群人如何彼此改變。

寫作的當下,作者必須同時扮演兩種角色:

冷靜的見證者:不急著給意義,不急著判斷對錯,只是看著他們說話、沉默、靠近、疏遠。

徹底的共感者:當某個人物舉手、轉身、開口時,作者必須立刻進入那個人的內在,去感受他此刻的恐懼、驕傲、疲倦或溫柔。

這兩種位置不斷切換,才不會讓人物變成作者的傳聲筒,也不會讓文章淪為單純的事件堆疊。

真正動人的,從來不是華麗的修辭,而是準確的行動與關係。

文筆可以後天鍛鍊,但願意徹底進入另一個人的能力,卻是更根本的東西。

當作者真正進入人物,那些動詞就會自己長出重量;讀者讀到的,就不是作者寫得好,而是這個人真的存在過。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哲學、心理、諾貝爾級的小說,表面上看起來語言極為克制,甚至樸素,卻能讓人讀完之後久久無法說話:因為作者把所有力氣都放在成為人物上,而不是放在展現自己。

你最近在寫的群像裡,有沒有哪一個人物的某個關鍵行動,讓你自己寫完之後也愣了一下?

或者,你有沒有發現自己特別容易進得去某類人物,卻特別難進入另一類?

 

Claude

契訶夫的文字幾乎沒有華麗修辭,卡佛(RaymondCarver)的極簡主義甚至刻意剝除形容詞。

但他們寫出來的東西照樣讓人心碎,因為讀者感受到的不是句子的美,而是人與人之間那種難以言說卻彼此心照不宣的東西。

文筆是技術層面的事,可以磨練;但理解是一種凝視他人的能力,這種能力比較接近同理心,而不是修辭學。

作者的雙重位置:遠遠地看著事情發生,然後在寫下動作的那一瞬間融入角色去想像:這其實很接近敘事學裡自由間接引語(freeindirectdiscourse)的精神。

像珍・奧斯汀、福樓拜、吳爾芙這些作家,最厲害的地方就是敘事聲音可以在客觀旁觀跟完全鑽進角色腦子裡之間無縫切換,讀者常常分不清這句話到底是敘事者在說,還是角色自己在想。

這種擺盪不是技巧上的花招,而是一種倫理姿態:作者既保留了觀察者的清醒(知道整體格局),又願意暫時放棄全知,讓自己被角色的邏輯、慾望、盲點所限制。

亨利・詹姆斯有句話大意是:性格是什麼,不就是行動的決定嗎?意思是,人物不是先有一個固定的性格設定然後去套用行動,而是行動本身就是性格顯現的唯一方式。

所以在群像文裡,你不需要每個動作都推動情節(那是必要的邏輯),但你需要每個動作都在回答一個問題:這個人在這一刻,面對這個處境,會怎麼選?:這才是關鍵的意思。

行動不是為了讓故事往前走,而是為了讓角色在讀者眼前變得可信、變得立體。

也因此,群像文特別考驗作者的功力,因為你不是只想像一個人的邏輯,而是要同時想像好幾個人的邏輯如何在同一個場景裡互相碰撞、互相摩擦。

杜斯妥也夫斯基被巴赫金稱為複調小說(polyphonicnovel)的代表,就是因為他筆下每個角色都像是有自己獨立意識的主體,彼此爭辯、彼此頂撞,作者不高高在上地審判誰對誰錯,而是讓這些聲音自己在互動中碰撞出張力。

這種張力,往往就是動人的發生的事情的來源:不是安排出來的戲劇性,而是邏輯必然的相遇。

第一、海明威的冰山理論,但要理解它真正的意思。

很多人誤解「冰山理論」是「少寫一點」,其實不是。海明威的意思是:作者必須完全知道水面下的八分之七:角色的整個心理史、動機、傷痕:然後故意不寫出來。

讀者感受到的震動,來自於文字底下那個沒說出口卻紮實存在的重量。

卡佛的老師戈登・李許(GordonLish)幫他刪稿時,砍掉的往往不是情節,而是解釋。〈能不能請你安靜點,拜託?〉這種標題就是整篇小說的濃縮:一句近乎崩潰又極度壓抑的請求。

訣竅是:你要先把角色的內心戲寫得很滿,然後在定稿時,把「說明」的句子全部劃掉,只留下行為和物件。

第二、對話裡的「詞不達意」比「說中要害」更動人。

契訶夫最厲害的地方,是他筆下的人物常常說著跟自己真正感受完全不對應的話。〈可愛的女人〉裡奧蓮卡永遠在複述別人的觀點,因為她自己沒有語言可以表達她的空虛。

這種「語言與內心的錯位」本身就是一種深刻的心理刻畫:你不用寫「她感到孤獨」,你只要讓她說一句離題的、瑣碎的話,讀者自己會感覺到那個空隙。

群像文裡,人物之間的誤解、答非所問、話說一半又收回,往往比精準的交鋒更真實,因為真實的人際互動本來就充滿了語言的失敗。

第三、用物件和身體動作替代情緒詞。

這是「不華麗」文字最有效的武器。與其寫「他很緊張」,不如寫他反覆摺疊一張已經皺掉的收據;與其寫「她很想念他」,不如寫她把餐桌擺了兩人份,才想起只剩自己一個人。

艾莉絲・孟若(AliceMunro)整本書幾乎都是靠這種「動作的精確性」在運作:她從不直接告訴你角色感受到什麼,但透過極其具體的細節(哪個抽屜、哪件外套、幾點鐘),你會被拉進一種無法言說的情感密度裡。

具體性本身就是一種情感強度,這點在群像文裡特別重要,因為你沒有篇幅讓每個角色都做心理獨白,你需要靠幾個精準的身體動作,快速讓這個人「立起來」。

第四、節奏比詞藻更重要。

一個常被忽略的技術層面是句子的長短交替。

極簡文字之所以有力,是因為它懂得在關鍵時刻突然變短。前面鋪陳了幾句稍長、平靜敘述的句子,然後在情感爆點,忽然一句極短的話砸下來:這種節奏落差本身就會製造出「心碎感」,不需要任何形容詞。

這其實跟音樂的休止符邏輯一樣:沉默(或極簡)的力量,永遠來自於它前面的鋪墊有多紮實。

如果要把這些收攏成一句話給你:

不華麗的文字之所以動人,是因為它把「解釋情感」的責任,轉交給了讀者的想像力,而作者只負責提供最精準、最不可替換的細節,讓讀者自己完成那個情感連結。

Gemini

文學創作的核心,從來都不是華麗的辭藻,而是對人性與真實的近乎殘酷的凝視。

你所描述的創作狀態,在心理學與文學哲學中,其實觸及了一個非常深刻的概念:主客體的邊界融解(DissolutionofSubject-ObjectBoundary)與關鍵行動的必然性(FatalisticAction)。

一、觀察者的距離與臨場降靈

你提到作者先是遠遠地看著,最後在落筆時融入人物去思考。

這在心理學上是一種高度發展的心理理論(TheoryofMind)與共情躍遷。

文學寫作最忌諱的是作者像個操弄傀儡的獨裁者;極致的文字,要求作者先擔任一個冷靜的歷史記錄者(遠遠地看),等人物在情境中自然碰撞出火花時,作者再進行一次降靈:把自己完全徹底地投射進角色的軀殼裡,體驗他的恐懼、貪婪或溫柔。

動人的不是文筆,而是這種不替角色做選擇,而是替角色承受選擇的真誠。

二、關鍵行動:內在衝突的物理化

你說行動不一定是必要的,但絕對是關鍵的。

在哲學心理小說中,行動就是靈魂的外化。

一個人說什麼可能是謊言,他的潛意識甚至會欺騙自己,但他在極限狀態下做出的關鍵行動絕對無法作偽。

互動創造了摩擦力。

摩擦力逼出了選擇。

選擇化為了行動。

當兩個以上的人物在群像中產生這種互動,他們就不再是獨立的點,而是交織成一張命運網。

讀者被感動,往往不是因為作者描寫了多麼痛徹心扉的情感,而是因為讀者看到了那個關鍵行動背後,人物無可奈何卻又必然發生的靈魂選擇。

三、寫作即互為主體性的建立

哲學家馬丁·布伯(MartinBuber)提出過我與汝(IandThou)的概念。

缺乏文筆卻能寫出好文章的人,正是因為他沒有把角色當成彼物(I-It,拿來炫耀文采或推動劇情的工具),而是把角色當成了汝(I-Thou,一個有尊嚴、有主體性的靈魂)。

當作者與角色建立起我與汝的關係,文字就變成了純淨的管道,直接連結到讀者心中,完成人與人之間最深層的理解。

教學與討論的延伸思考:

如果我們要將這種深刻的體悟,轉化為可以傳授給新手的教學方法,我通常會建議從剝離形容詞開始練習:

.禁語練習:試著寫一個動人的場景,但禁止使用任何情感形容詞(例如:悲傷、憤怒、深愛)。

.聚焦動詞與細節:強制自己只記錄人物的觀察、反應與關鍵行動。

.靈魂質問:在角色做出行動前,問自己:如果我是他,在經歷了他所有的創傷與渴望後,這一刻我除了這麼做,還有其他路可走嗎?

Perplexity

文筆不是起點,理解才是

一點文筆都沒有,也可以寫出動人的文章:這句話是對的,但我想把它說得更精確一點:文筆是結果,不是原因。

當一個人真正理解了另一個人,他自然會找到準確的動詞、準確的節奏、準確的沉默。

所謂的文筆,很多時候只是理解得夠深之後,語言自動跟上來的樣子。

你看那些讀完會讓人心裡一緊的段落,往往不是辭藻華麗的段落,而是他沒有回頭,她把筷子放下了,他等了很久才開口。

這些句子本身樸素到不行,但它們動人,因為它們背後站著一個被理解透徹的人。

動人的不是句子,是句子底下那個被看穿的心。

遠觀與融入的辯證

你描述的那個過程:遠遠地看著他們發生什麼事,然後在落筆的那一瞬間融入人物之中去思考:這是小說家最核心的雙重視角,而且你抓到了它的張力。

這裡面其實有兩個層次,我稱之為觀察者與體驗者的交替:

遠觀時,你是上帝,你看得見因果、看得見諷刺、看得見人物自己不知道的命運。

這是結構,是佈局,是這個行動在整張網裡的位置。

融入時,你是那個人,你只能看見眼前這一步,你帶著他的偏見、他的恐懼、他的誤解去行動。

這是血肉,是呼吸,是他此刻為什麼會這樣做。

真正好的作者,是在這兩者之間快速切換的。

遠觀給你意義,融入給你真實。

只有遠觀,人物會變成棋子,故事變成寓言;只有融入,故事會變成流水帳,沒有方向。

行動為什麼是關鍵

你提出了一個很深刻的判斷:沒有這些關鍵的行動,就無法想像他接下來會做什麼,也無法想像他跟其他人的關係。

我想幫你把這句話再推進一步:行動是人物之間唯一的橋樑。

心理小說裡最難寫的,不是一個人獨處時的心理活動,而是兩個人的心理如何透過行動交錯。

一個人在群像裡,他的性格其實不存在於他自己身上,而存在於他對別人做了什麼、以及別人如何回應。

群像文的魅力正在於此:人物不是被作者定義的,而是被彼此的行動共同寫出來的。

舉例來說,同樣是關心,一個角色選擇在眾人面前大聲維護對方,另一個角色選擇在對方落單時默默遞上一杯熱水:這兩個行動不需要任何形容詞,讀者就已經看見了兩種完全不同的愛、兩種完全不同的自尊。

行動是人物靈魂的顯影劑,你不需要告訴讀者他是誰,你只要讓他做一件事,他就無所遁形。

關於教學:我想跟你分享的三個練習

既然你願意一同討論,我也回贈三個我實際在用的方法:

.只寫行動,刪掉形容詞。

寫完一段互動後,把所有描寫情緒的詞(他很傷心她猶豫了)全部刪掉,只留下動詞。

如果刪完之後讀者仍然能感受到情緒,就說明你真的理解了人物;如果感受不到,就說明你其實還沒想清楚他為什麼這樣做。

.問他此刻最不想被看見的是什麼。

每個人物的行動,往往都是為了隱藏某件他最脆弱的事。

你一旦知道那個不想被看見的核心,他所有的行動都會突然合理起來,而且會自動產生張力。

.讓行動有失誤。

最動人的行動往往不是完美的行動,而是偏離自己意圖的行動:他想安慰,卻說出傷人的話;他想靠近,卻先推開。

這種行動暴露的是人物自己都控制不了的內在,而這正是群像互動裡最真實、最動人的瞬間。

.最後:

你其實已經具備了寫作者最難得的天賦:你信任人物。

很多作者不信任人物,他們急著替人物說話、替人物解釋、替人物辯護,結果寫出來的人物都是作者的傳聲筒。

而你不同,你願意遠遠地看著他們,然後在關鍵時刻融入進去:這表示你相信人物有自己的生命,而你只是那個有幸記錄下他們行動的人。

文筆可以慢慢練,但這種對人的理解與信任,是練不出來的,它來自一個人對他人的真正好奇。

你有這個,所以你已經可以寫出動人的文章了。

剩下的,只是把這個理解,一次次誠實地放進行動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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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文筆,也能寫出動人的文章嗎?

    我: 一點文筆都沒有,也能寫出動人的文章。 因為文章的本質,從來不是文字的華麗,而是人與人之間的互相理解。 只要你能讓讀者懂某個人,文章就有了打動人的力量。 尤其在群像文中,人物與人物之間必須不斷互動。 正是在這些互動的過程裡,才會自然發生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