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內加雙引號時,標點符號的使用使得其意義為何。

XXX說:「我們XXXX曾說『XXXXXX。』XXXXX。」

 

XXX說:「我們XXXX曾說『XXXXXX』,XXXXX。」

 

XXX說:「我們XXXX曾說『XXXXXX?(或!)』XXXXX。」

 

這三個句子差在哪裡呢?

 

XXXXXX。』這種用法強調了整個格言。

XXXXXX?(或!)』這種用法強調了整個格言。

XXXXXX』,XXXXX。」將格言包括在內,但使用逗號使得後面的部分成為一個與格言相關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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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讓靈魂昇級,不是克服、放任、執著,也不是妥協,而是穿越一道道關卡。

  我: 人要讓靈魂昇級,不是克服、放任、執著,也不是妥協,而是穿越一道道關卡。 最難的一關,是不陷入自我否定的自欺,也不墜入另一端:用看似合乎邏輯的理由欺騙自己。 第二關,是在人事物交錯的困境中,不沉迷於過度簡化,也不陷入細節泥沼。 第三關,是在換位思考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