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內加雙引號時,標點符號的使用使得其意義為何。

XXX說:「我們XXXX曾說『XXXXXX。』XXXXX。」

 

XXX說:「我們XXXX曾說『XXXXXX』,XXXXX。」

 

XXX說:「我們XXXX曾說『XXXXXX?(或!)』XXXXX。」

 

這三個句子差在哪裡呢?

 

XXXXXX。』這種用法強調了整個格言。

XXXXXX?(或!)』這種用法強調了整個格言。

XXXXXX』,XXXXX。」將格言包括在內,但使用逗號使得後面的部分成為一個與格言相關的陳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從向「向源頭追問」的思維習慣到「絕對承擔」的行動。

我: 從向「向源頭追問」的思維習慣到「絕對承擔」的行動。   Deepseek : 第一章:現象學還原——穿透表像,抵達本質的思維訓練。 「向源頭追問」的思維,與現象學哲家胡塞爾所提出的「回到事物本身」及「懸置」核心方法高度契合。 即擱置一切先入為主的成見...